关于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认定名单(第一批)的公告
2020-09-02 17:39:43 来源: 原材料产业处 点击:
按照《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办法(试行)》,省工信厅、省应急管理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发展和改革委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水利厅对通过评审的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拟认定名单(第一批)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无异议。经请示省政府同意,现将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认定名单(第一批)予以公告。
附件: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认定名单(第一批)附件下载.doc
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
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水利厅
2020年9月1日
原材料产业处(2020-09-02)